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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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032/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金凤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万寿路阅海湾中央商务区阅海路33号鸿丰大厦A座8楼,邮编:750004,电话0951-8591700,传真:0951-8591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运用信息公开多种载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公开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金凤区税务局依托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累计向宁夏区税务局、银川市税务局推送信息191条,被采用77条,在各类媒体、报纸刊发新闻稿件180余篇。通过我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名单、委托代征代扣企业明细等信息,按季度公开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并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人事任免、预算决算等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加强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制度建设,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效率。2022年,金凤区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涉及自然人申请2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要求补正资料1件),均按时办结答复;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巩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股室具体抓的联动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强化税务管理与服务,做到计划缜密、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有效开展政府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线上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网站,通过信息公开、县局工作动态和县局通知公告等模块;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和电子屏,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落实审批流程,严把信息出口关,进一步做好网站的内容更新、发布等工作;加强与信息中心人员合作,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实用性、便捷性,定期进行巡检,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强化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公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后及时进行更新,便于公众参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金凤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和深化等。

下一步,金凤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宁夏区税务局、银川市税务局相关规定,努力创新公开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加强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工作培训力度,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别要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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