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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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贺兰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贺兰县税务局紧密联系实际,严格落实2022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主动公开非正常户公告4欠税公告4、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4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1条、人事任免2条,修改完善领导简介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条并及时规范回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全年未发生公开不应公开信息等情况。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加强信息日常管控,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等涉密隐私类信息的审查管理,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税务网站与税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充分利用“获得”平台开展各类线上培训,编制税费政策图解54期,通过“获得”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开展线上推送,精准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积极巩固和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强化纳税人通过征纳互动平台、“获得”平台税小蜜机器人等网络端咨询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贺兰县税务局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无独立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在学习兴税平台上学习政务公开、舆情管理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维护,做好网站相关模块的维护工作,确保更新及时、严格审核、优先采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于公众参与监督。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我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正提升。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全局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增强干部公开意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二是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领导基层联系点等信息,及时更新人事任免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涉税事项,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提升纳税人信息公开关注度,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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