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2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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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灵武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恪守合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灵武市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主动公开人事任免2条,修改完善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派出机构)0条,领导简介4条,政府采购24条,预算决算1条,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0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0条,非正常户公告10条,欠税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1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2条。作为县级税务机关,灵武市税务局未设置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无外网网站。全局主要服务受理热线为办税服务厅电话,全年共受理电话咨询服务25500余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灵武市税务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答复形式的规范性。2022年灵武市税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构建有序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并主动向银川市税务局推送工作动态、服务举措、政策宣传视频、政策宣传图等相关内容并规范化填写审批单;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一年来,通过严格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灵武市税务局充分发挥好门户网站作用,完善各公开板块,定期更新内容,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做好平台维护和内容更新。此外,全年在中国经济周刊网、宁夏日报、宁夏税务等内外媒体报道信息150余篇(次),充分展现“灵税风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满意度调查,积极接受银川市税务局、地方党委政府、媒体及社会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是完善局内监督机制,纪检部门成立监督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信息公开程序,强化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灵武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动态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社会公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三是相关工作的税务干部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3年,灵武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一是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权责清单,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规范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兴税”APP,通过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系统“春学、夏练、秋比、冬补”四季常态化学习培训新模式,加强学习和开展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灵武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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