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30 11:40
浏览统计:
来源:平罗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平罗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总目标,立足职责使命,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增强平罗县税务局公信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纳税人的积极作用。现特向社会公布平罗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双公示”工作,及时更新纳税信用等级企业名单、欠税公告。今年在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事项1918项,其中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918项,欠税信息963项,税务行政一般处罚程序结果9项,非正常户认定信息26项,委托代征信息2项。人事任免栏目发布信息0条;政府采购栏目发布信息9条;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21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10条;2022年平罗县税务局通过短信平台向1124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528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推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短信提示4956条,向9725户个体工商业户推送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温馨提示19450条。今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累计向纳税人推送政策宣传7200余次,通过税企微信群、石嘴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区局网站和平罗县城内5个对外宣传电子大屏循环播放开展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回应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诉求,接受纳税人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2022年互动管理平台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信息,处理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回复局长信箱来信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一方面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公文属性确认和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另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细化信息发布、受理、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对需要主动公开的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三个方面及时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整理完善网站内容,更新栏目配置。二是严格执行《对外税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必须填写《平罗县税务局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审批单》,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制度。三是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12345热线等平台及时公开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及时回应纳税人咨询和诉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平罗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石嘴山市税务局和平罗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平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局内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不够紧密。三是舆情风险应对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和个人对税务系统工作保密性的意识不够强,风险防范的意识较弱。2022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