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在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和红寺堡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不断深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开展税收工作,完成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红寺堡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积极做好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点对象普法学法等各项工作。党员跟进掀起学法热潮,常态化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依法治税等内容。围绕法治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税收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红寺堡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规,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围绕组织收入中心,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各项税费征收管理。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国务院关于更大规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实施以来,红寺堡区税务局扛牢抓实减税降费重大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落实,积极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制造业缓缴等专项工作,成立了党委书记、局长挂帅,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的退税减税领导小组,紧锣密鼓、扎实推进2022年退税减税工作。通过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等多项举措,促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尤其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红寺堡区落实落细落地,做到各项政策应享尽享,税费红利直达纳税人手中。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环节入手,全年度召开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讨论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残保金征收等事项,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红寺堡区税务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深入推进红寺堡区税务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进程。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加强事前的公示信息审核及事后的公示信息及时更新调整。规范运用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平台上传数据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对上传信息有误的,及时提醒进行纠正。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审核流程,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和宁夏区税务局发布的“首违不罚”清单,依法合规作出首违不罚,2022年全年已作出“首违不罚”31户次,在柔性执法当中显温度,有效保障纳税人权益。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积极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固化指标和自制指标持续推进风险指标防控,通过平台扫描、筛查、核实疑点数据,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过错的监督提醒。二是主动接受外部审计和督察,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按照业务办理量的30%抽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内部控制人工风险点,共计34条,未发现问题。接收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推送疑点数据共计6批次27条,成立9条,整改完成9条。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开展责任追究。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高度重视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红寺堡区税务局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2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共参加2起行政诉讼案件。二是畅通税企交流。建立税企沟通机制,对于各类投诉做到迅速办理、按时办结。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及时解决各项突发情况,记录当天值班情况并形成台账。四是规范开展纳税人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在办税服务厅门口设置举报箱并公开举报电话,引导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办公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发布信息之前,需要逐级签署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一是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对内引导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知识的测试,增强干部对宪法的了解。组织民法典专题培训,增强干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二是对外通过“六走进”的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深入学校、乡村、企业、机关、社区和单位等,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开展组合式税费政策培训20余次。集中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等新政策,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通过宪法进校园的方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做学法、用法、守法的践行者。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提升干部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本年度4名新入职公务员均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组织干部利用周一周四、夜校等常态化学习机会开展最新政策业务能力培训,鼓励干部积极考取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司法资格证书等,扩充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提升干部精确执法水平。在工作实干中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自身能力。
二、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红寺堡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税收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税收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拓宽宣传渠道,构建法治社会。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有序落实,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多元化宣传方式,通过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税法宣传机会开展各类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促进法治建设的常态化。
(二)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确保规范执法。加强“三项制度”学习,落实、落细三项制度要求。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等做好社会监督工作,促进税收征收工作规范公正文明,夯实征管基础,推进分类管理,落实新征管操作规范,探索构建征管质量监控体系。
(三)大力开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组织干部参加各类税费政策培训,提高干部政策知晓率和政策把握精准度。引导干部利用手机APP“学习兴税”主动学习相关政策,通过每周一四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干部夜校、办税大厅晨夕会集中组织学习,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形成局内争学、帮学、善学、爱学的良好氛围。坚决落实税务总局、区局、市局关于岗位、业务大练兵的有关要求,大力提升干部岗位技能,激发干部学习动力与热情,营造爱岗敬业、勤学苦练、比学赶超、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四)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证应享尽享。及时梳理最新减税降费政策,对内集中开展专题培训辅导,政策重点定期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高税务干部政策知晓率。对外认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为纳税人解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辅导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宣传长期适用的政策,充分利用税企微信群、办税大厅电子滚动屏、“获得”平台、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分行业精准推送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政策落实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应收尽收。组织干部深入学习税收征管规范以及纳税服务规范,做好征收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大税源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分析工作。同时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