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4月28日决定:
贺满国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列王豫青之后),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
免去李戈同志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4月7日决定:
石文刚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晓南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任职试用期一年),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张绚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鲁斌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三级高级主办职级;
王少山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局长,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磊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考核考评处副处长职务。
石文刚、赵晓南、鲁斌、陈磊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委员会2023年4月20日决定:
张雪峰同志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副组长(正处长级)(任职试用期一年),免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副处长级)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4月24日决定:
何志远、王嘉栋、郑荣、尹虎、王铭钊晋升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二级巡视员。
唐睿晋升为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督办,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一级高级主办职级。
彭燕晋升为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督办,免去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一级高级主办职级。
李海富晋升为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督办,免去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一级高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