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税务局:践行“问、准、畅”三字诀
圆满完成水资源税新办法实施以来首个征期
发布时间 : 2024-01-2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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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宁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1月是水资源税新的实施办法执行以来的首个征收期,永宁县税务局为确保首个征收期内水资源税实施办法准确执行、税款及时入库,用实际行动践行“问、准、畅”三字决,确保首个征期水资源税申报圆满完成。

细“问”政策详情,提升服务质效。水资源税新政策实施后变化最大的就是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一是由售水端改为取水端征收,征收环节前移,二是单位税率降低且计税依据需折算合理损耗率。为此,永宁县税务局在上年末已积极向市局资源和环境保护税科反馈损耗率事宜,随后及时沟通永宁县发改委、永宁县水务局节水办等部门,2023年12月下旬,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永宁供水有限公司率先顺利取得合理损耗率。同时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适时跟进了解企业取水口、用水、经营情况等,确保各项政策发布之初就能精准直达目标纳税人,实现政策传导全覆盖。

精“准”对接数据,夯实征管基础。着力深化涉税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使用,积极探索数据交换、“横通共享”机制。关注到审计部门发现的2022年永宁县某纳税人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违规取用地下水资源90000立方米用于生态湖水补偿,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永宁县税务局积极与永宁县水务局核实情况,第一时间向该纳税人进行纳税提醒及水资源税政策辅导,要求纳税人根据水务部门的核定水量按税额标准的400%计征水资源税。经过多次沟通,该纳税人在2024年首个征收期共缴纳水资源税及滞纳金61万元。

“畅”通反馈渠道,践行“枫桥经验”。“你好,是永宁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吗,水资源税的申报表不能增行,今天是征收期最后一天了,我特别着急,这要怎么处理啊?”这是宁夏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燃眉问题。永宁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认真践行“首问责任制”与“税种管理兜底制”,水资源税税种管理岗位人员认真研读新的水资源税实施办法,梳理金三系统税费种认定及征收品目变化、税源信息采集、申报流程、电子税务局操作等,遇到一手问题认真研究,找出问题根源,及时化解纳税人各类疑难杂症,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到税种管理全过程,真正做好“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白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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