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29 16:12 来源: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最新的税收政策、税收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等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2023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税收相关信息957条,银川开发区税务微博推送信息876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3条。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依规公示行政执法数据4086条、上传执法影像记录36户次、办结重大执法事项审核1户次。认真落实《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惠及企业23户。认真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工作,2023年评价户数7569户,其中A级纳税人606户。聚焦稽查主责主业,深入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和查办涉税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全年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2户,持续释放“虚开骗税必严打、违法犯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止2023年底,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梳理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定期通过《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全年发布行政许可266条。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月活动,做好个体户、小微企业、“六新六特六优”、数字产业园等四类纳税人的分级分类精准宣传,制作个税宣传折页、海报及展架展板等6300余份,税收宣传视频8个,政策长图海报273篇;配合黄河流域网络税宣制发H5税费优惠政策电子书和政策长图14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灵活、注重实效的原则,用好现有资源,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组织税企座谈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班,集中宣传税收政策;由局领导带队,经常性深入企业调研,主动送达最新税收政策;将门户网站作为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积极推行宁夏电子税务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明确和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依法履职,持续加强《条例》等内容学习,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等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开促进纳税服务、规范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2024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结合纳税人需求,重点加大对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渠道和措施等纳税人比较关注问题的公开力度,推动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

(二)持续创新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税企QQ群、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信息化手段,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三)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强化过程监督,及时检查统计信息发布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督导工作。

(四)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结合实际,与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及银川日报等媒体加强联系,及时总结宣传我局在税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广大纳税人了解并支持税收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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