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3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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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深入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为宗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相关工作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对涉及纳税人利益调整、需要纳税人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始终坚持做到主动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面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严格遵循责任分配、流程管理和时限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规定。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0件,后续将继续跟踪,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相关政务管理公开办法,对公开的信息、内容、程序等始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充分保障信息管理安全。对工作动态、领导信息、结果公示等内容进行分解,确保责任到人、及时发布,不断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宁夏区局、中卫市局有关要求,坚持线上、线下信息同步更新,持续发挥办税服务厅、服务热线、宣传栏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电子屏、宣传手册、粘贴公告等方式,不断确保纳税人对相关信息应知尽知。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管理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督促各股室协作完成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提升: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还需更加流畅,因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牵头,但各类信息由各股室提供,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专业能力仍不够扎实,因人员多为近年新招录公务员,专业能力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将深入整改。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沟通,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有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依托“启明星”青年讲堂,持续加强干部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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