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隆德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3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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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隆德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隆德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公开力度,坚持“以不公开为例外 以公开为常态”,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及“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等内容,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对于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类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2023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处罚决定68条,行政许可决定1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办理。2023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优化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县局内外网站最新内容,发布最新涉税知识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内容设专人审核,监督公开内容的合法和合理性,对网站错敏词及时更正、维护。通过明确和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依法履职,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隆德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缺乏时效性;二是形式缺乏创新性,内容比较简单,公开形势较为单一。2024年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增强信息时效性。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维护相关系统,贴近纳税人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重点加大对一些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涉税政策、执法项目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二是创新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从扩大政策知晓面、方便公众查阅的角度,确保公开的实效性。三是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的前提下,坚持以《条例》为指导,全面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隆德县税务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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