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铜峡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30 11:09 来源:青铜峡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之规定,制作国家税务总局青铜峡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铜峡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铜峡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贴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税务核心职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压实公开责任,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切实提升税务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青铜峡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修改完善《青铜峡市税务局新媒体管理制度》,抓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查,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力加强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收征管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精准推送,在做好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目录、领导专栏、人事任免等应公开事项更新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公示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招标采购公示、领导接待日等信息,畅通政务公开热线,设立局长信箱,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共更新工作信息260余篇,招标采购信息3条,行政许可、欠税信息等8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青铜峡市税务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和会商机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青铜峡市税务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原则,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青铜峡市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律救济渠道等多个专栏,通过网站发布县局工作动态270余条,通过区市税务公众号刊发信息70余条,确保政务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化、条理化,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样化公开需求。

(五)监督保障

2023年,青铜峡市税务局优化完善新媒体采编管理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公开电话管理作为重点绩效考核指标,按季度通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提升,内设部门人员调动频繁,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掌握度不高。二是新媒体宣传内容需创新。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内容发布,缺乏通俗易懂的新媒体作品。三是与群众的互动还需加强,公众参与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兴趣不高。

(二)改进措施:2023年,青铜峡市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抓好上述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培训,提升素养。针对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内设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方式、流程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强化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理念,不断提升政府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优化方式,积极主动。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示的基础上,积极向区市局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高质量、“接地气”新媒体作品,强化对公众眼球的吸引力。三是健全机制,强化互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广泛告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和流程,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疑问诉求,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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