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30 10:50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之规定,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不断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政务公开重点方向,关注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及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办税事项和税惠政策。同时,及时更新网站县局频道各栏目,有力保障网站持续平稳运转。

本年度,更新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基本信息7条;发布通知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委托代征公告、一类和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等18条;根据上级要求公开预算决算1条;利用税务门户网站、报纸、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简报41篇、图文信息及税收政策长图20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等情况,且未收到通过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坚持遵循“先审后发”原则,要求拟发布信息人员填写新媒体信息(文件)公开发布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对拟公开信息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报纸报刊等公共阵地,结合税收工作重心大力策划宣传专题,有效提高税收政策知晓度。同时通过税费流动工作室、电子显示屏、政策宣传册摆放栏以及红寺堡区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窗口等进行政务公开,选择合适的手段发布宣传最新税费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严把意识形态关,严控发布流程,坚持内部监督制度化,外部监督常态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审批流程审核,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外用好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对外公开电话,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岗位人员的培训覆盖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各公开渠道的及时性有所欠缺,时效性不强。

2024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税收政策的公开水平,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是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视频等媒介,抓住相关活动机会,加大税收工作宣传力度,促使公众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活动。

二是要认识信息公开及时性的重要性,把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心的涉税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倾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三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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