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3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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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贺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贺兰县税务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持续做好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主动公开非正常户公告4条、欠税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4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1条、人事任免1条,预算决算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贺兰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重点加强内容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严格对外发布信息审批,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信息日常管控,持续做好发布信息的日常检查整改,确保对外发布信息质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充分利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和“获得”平台、征纳互动平台等,围绕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和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高频问题,积极开展各类线上培训、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等,编制税费政策图解43期、征期日历12期、税费政策专题宣传话题接龙5期、宣传视频5期等,确保最新税费政策、便民办税举措第一时间直达纳税人缴费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标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部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学习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舆情管理等相关课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重视度。

三是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正提升。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审查、内容审核不够严格。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前的规范性审核,重点加强内容审核,避免出现错敏词、敏感信息等情况,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等涉密隐私类信息的审核管理,严格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人事任免信息、领导简介等。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重点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切实优化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及时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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