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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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恪守合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灵武市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领导简介2条,政府采购35条,预算决算1条,非正常户公告10条,欠税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1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3条。在中国税务报、中国经济周刊、人民日报、宁夏日报、宁夏法制报等系统内、外媒体报道信息共计150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灵武市税务局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构建规范有序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二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灵武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作用,定期更新内容,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对接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平台维护,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公开职责,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积极接受上级税务局、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纪检部门成立监督小组加强日常监测,强化监督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安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灵武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二是互动反馈机制不健全,在处理公众咨询、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反馈机制尚待优化;三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功能存在一定局限,如检索功能不够智能化,数据可视化程度不高等。

(二)改进情况

2023年,灵武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一是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权责清单,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规范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持续健全互动反馈机制;三是加强学习和开展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灵武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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