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3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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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及时回应关切问题,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和落实,并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充分保障。2023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主动公开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对照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了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逐条列示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增强了登记台账的管理,规范办理程序,依法及时反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全部对外公布,明确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以“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各栏目进行检查更新。同时进一步开发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征纳互动平台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10余篇,在各类主流媒体刊登稿件80余篇。制作6期宣传视频、34期政策长图进行税费政策宣传,并采取微信朋友圈广告的方式,向四千余户纳税人精准推送延续优化完善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束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依然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格式不够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还需提高,新媒体宣传途径不够多样,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可读性不强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相关人员,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围绕工作重点,继续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工作。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的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公开需求,及时学习掌握最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创新公开手段,强化公众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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