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税务局:“六个协同”机制建设 加强社保非税管理
发布时间 : 2024-01-0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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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金凤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的“精诚共治”,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针对非税社保收入涉及部门多,需要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现状,探索发挥“税务+”多部门协调机制,通过建立起一套协调互动机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达到税费联动的征管效应。

一、建立党建联建机制。金凤区税务局整合各方党建优势资源,结合各自党组织建设实际,以党建工作为切入点,以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力为重点,依托金凤区党委,推动与人社、医保、工会、法院等相关部门互学互鉴、联动共建。开展多种形式的税企党建联建,近期与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党工委、阅海湾辖区企业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税务系统的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社保费征管改革发展的动力。

二、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起草并推动金凤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银川市金凤区税费协同共治实施方案(试行)》,成立税费协同共治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形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各单位对社保、残保金、垃圾处理费等政策进行梳理和学习,理清各方征管职能,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出台保障办法,联合发文发函,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和推进会,共同做好税费协同共治工作。

三、优化常态化信息交换机制。加强与金凤区社保局、自规局、残联、工会、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按照“部门信息交换为原则、不交换为例外”的要求,依法保障各部门必要信息获取。利用“马丽工作室”直连总局社保司以及马丽同志的人大代表和总工会执委身份可以直联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优势,积极反映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为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安置残疾人企业因不了解新政未及时办理残联认证导致应享未享残保金优惠,马丽同志和马丽工作室积极反映,为宁夏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审核时间延长至年底贡献力量。

四、创新联合宣传机制。实现各类税收宣传力量有机贯通、同向发力,全面提升税费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融入金凤区委政府宣传“大盘子”,与金凤区委宣传部、网信办依法开展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在金凤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主管的网站、户外宣传栏(屏)、政务新媒体、融媒体中心等宣传渠道,进行税务机关税收宣传,共同做好重大改革、重点政策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税费共治氛围。

五、加强协同监管机制。一方面借助检察院在全区依法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和残疾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的外部压力转换而来的外生动力;另一方面联系各协同部门全面梳理社保费、工会经费、垃圾处理费、残疾人保障金等征收底册,与各部门梳理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规范业务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查找疑点数据,明确执法责任,重点放在社保费催报催缴工作,与人社、医保、法院联合监管。

六、践行争议协同解决机制。金凤区税务局联合法院、人社等部门以“马丽工作室”为主体,建立律师专家服务团队,成立“公职律师参与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归口管理,践行“枫桥经验”就地解决,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群众投诉或反应的复杂问题,建立分类分析受理机制,前台、分局、业务股室的联动机制,优化与运维、人社、医保等部门协同机制,让人民群众和缴费人省心省力少跑路,力争最短时间给人民群众和缴费人准确、满意答复。

下一步,继续做好“六个协同”机制建设,一是金凤区税务局主动对接,继续整合各方党建优势资源,结合各自党组织建设实际,做好党建业务融合工作。二是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厘清部门职责,提升协同共治质效联合开展调研、联合培训辅导,共同优化征缴流程,共同明确政策口径,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三是不断优化常态化信息交换机制,拓宽工作思路,提升税费征管水平。四是构建出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税费宣传新格局,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深化精诚共治,强化税费共治水平。五、协同实践“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形成非税收入征管的强大合力。以期通过多部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等方式,全面了解费源信息、优化数据交换方式,确保税费协同共治工作稳步开展、扎实推进。(薛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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