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税务稽查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小规模纳税人
接受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 : 2024-11-2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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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稽查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近期,吴忠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公安经侦部门转办的案源线索,依法查处小规模纳税人宁夏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案件。

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在未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微信名为“诚信天龙”的个人购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6份,价税金额合计259.58万元,虚列成本,造成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10.67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万元。目前,宁夏盐池县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因犯虚开发票罪,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吴忠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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