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税务局:宪法宣传进集市
发布时间 : 2024-12-0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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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平罗县税务局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当天,正逢平罗县灵沙乡农贸市场集市,平罗县税务局充分利用乡村集市人员密集特点,组织税收志愿者在集市醒目位置设立宪法宣传咨询台,向集市上各类商户经营业主、休闲购物的广大群众讲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等法律基础知识。向集市上广大群众宣传税收和社保费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认真解答乡村振兴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农副产品销售税费优惠政策和依法规范开具发票的具体规定等政策内容和服务举措。针对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等政策规定进行重点宣传,帮助群众通过“我的宁夏”APP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同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社保费缴费网点、服务措施,引导群众自主选择方便快捷的缴费方式。活动中,税收志愿者围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鼓励广大群众主动融入自治区产业布局,充分利用宁夏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提高农副产品品质和附加值,促进收入稳定增长。在交流互动的浓厚氛围中,税收志愿者一边向群众发放宪法和税费政策法规宣传资料,一边引导群众学习领会宪法精神,了解税费政策知识,提高宣传宪法、学习政策实效。

近期,平罗县税务局还将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积极把法治税务建设融入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宪法宣传系列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提升影响力,助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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