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2-2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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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以及平罗县委2023年度工作要点,以弘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主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税收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税收法治能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夯实税收基础工作,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党委会及列入全局季度普法内容等形式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增强税务人员政治领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二是通过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及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三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税法尊崇度。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

党委书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3年我局暂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我局作出的决策和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审核,分析法律风险,积极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我局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一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制定议事规则。今年我局结合人事调整等情况重新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平税办发〔2023〕28号),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严格工作流程。

(三)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税源收入基数等因素,落实收入问题报告制度,合理调整预算,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加强税企互通交流,掌握重点税源税收的变化,结合各方因素,精准预测各阶段税收收入,同时健全流程防线、制度防线、信息防线、监督防线,防范收入风险。积极落实财税银会商工作机制,在库款保障、优化流程等方面及时沟通,确保退税资金直达企业账户。

2.落实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上级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和到期延续实施的税费政策。一是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和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组织全局各部门密切协作,及时搜集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二是组织税务干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培训班,不定期开展政策抽查,提升全局税务干部政策掌握水平和政策执行精准度。三是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以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主题,积极宣传延续和优化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各项税费政策优质高效落实。四是认真应对上级关于政策落实专项督导工作,对反馈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和监督责任部门按时按要求整改完成。

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春风办税行动”,通过召开纳税人满意度推进会,着力解决企业反馈问题。设立“家门口的税务局”“枫桥式”税务局试点,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通过“互联网+”方式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宣传辅导服务等,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加大电子税务局、我的宁夏APP等线上办税的宣传,网办率达到97.5%,设立“税费支持+精细服务”便民服务示范点,为助力乡村振兴增添“税动能”。推行落实“一网通办”事项。深化“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四)着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1.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指导各税务分局行使税收执法权,定期统计审查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并进行通报,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切实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事项,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现力度和温度同步彰显。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

结合工作实际,在大力宣传“三项制度”同时,按照事项清单内容逐项落实,促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水平提升。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发布相结合,规范公示流程。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注重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防止随意性执法和过度执法。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审核内容、优化审核程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公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守住合法底线。2023年,执法公示2945项,执法全过程记录影像资料17条,重大执法法制审核0件。

3.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落实税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全国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税务机关公信力。

4.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

配优配强税收法治干部队伍,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三师”考试,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邀请专家、业务骨干授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以学促考、以考促用,着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探索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推动矛盾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法治创建

充分利用法治基地及税收科研基地进行税法宣传,不断收集和更新普法教育工作资料,依托两个基地展示平罗税务将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税并重的工作历程,反映平罗税务多年来普法工作足迹。通过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我局形成了人人懂法、决策遵法、办事依法、纳税人赞誉的良好风气,向社会展示了“管理严格、执法公正、行为规范、服务优良”的税务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年来,平罗县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和精确度有待提升;相关法规学习宣传的方式亟待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荣誉创建还需加力等。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律法规学习,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续强化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征收管理法》《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坚持开展税务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执法环节不严谨、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三)履行依法普法工作职责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教育相关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遵从度。充分发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宪法、民法典、税法宣传活动,宣传学法用法对公民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  

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系统的实践运用,优化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争议解决在一线,有效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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