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打出税惠“组合拳” 全力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
发布时间 : 2024-05-0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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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办公室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5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充分发挥政策落实“主攻手”的职责,迅速部署、精细梳理,全力支持宁夏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相关政策落地达效。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玉花介绍,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实行税收优惠,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措施。主要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实行税收优惠。凡是符合要求的企业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购置设备允许一次性扣除政策。对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执行。此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措施。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4年第5号公告,明确了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同时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

下一步,宁夏税务部门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政策享受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助力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落地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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