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0MB1547921U/2024-00502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发文机关: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7-04
发文字号: 文  种: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2024年第4号)
发布时间 : 2024-07-0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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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2024年7月3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1

916412005748836666

宁夏豫浦标牌有限公司

陈子亮

居民身份证

41072******6256539

宁东黎明路塞上新居三区

2024-05-01

2

91641200MA76DGKN5B

宁夏瑞华工贸有限公司

王生

居民身份证

64210******2134354

宁夏宁东紫荆花广场3#楼2311房

2024-05-01

3

91641200MA76ERM72N

宁夏跃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王元骏

居民身份证

23010******2251910

宁夏宁东镇企业总部大楼A座22楼办公室

2024-05-01

4

91641200MA7LXUYE1L

宁夏东伟工贸有限公司

周大伟

居民身份证

22072******2052436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锦龙商业广场F幢15号房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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