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红果子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XD-SZS/B-24140)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4年8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总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旭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08980.64 | 90 | 合格 | 96.9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尧宇建筑有限公司 | 1508979.22 | 90 | 合格 | 95.66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旭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岳桂磊 | 二级建造师证 宁264201820190371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尧宇建筑有限公司 | 蒲少青 | 二级建造师证 宁2642021202103474 |
三、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无
四、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本项目结果未收到异议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正式中标人。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52-3019239
代理机构: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斌、马蓉、陈鑫
联系电话:0951-5076897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税务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