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国际在线】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 : 2024-09-1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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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旨在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提供详实办税指导,帮助企业深入准确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操作流程,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态蓬勃发展。

《操作指引》共三部分,分别是基本概述、出口退(免)税操作和参考文件。《操作指引》明确,出口海外仓模式属于跨境电商贸易方式之一,按照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其出口退税的办理,只要达到出口退税的前提条件,即可以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目前,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根据海外仓库类型区分,主要有出口至境外电商平台仓库模式、第三方海外仓模式、自建海外仓模式三种。根据销售模式区分,海外仓出口大致可分为两类情形:第一类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即将货物销售给境外公司,并在货物抵达后存入指定海外仓,后续由境外公司在电商平台运营销售,该情形下,货物报关出口时,已经实现销售。第二类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先将货物出口备货至海外仓库,再通过境外电商平台销售给境外消费者,该情形下,货物报关出口时,尚未实现销售。

根据《操作指引》,第一类情形下,出口海外仓的货物报关离境时已实现销售,可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第二类情形下,待货物报关离境并实现销售后,即可根据实际销售的情况,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为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新业态发展,税务部门优化退税管理模式,支持此类情形下的海外仓出口货物,根据实际销售情况,选择一次性申报退税,或者选择分批申报退税,即不用等某批货物完全实现销售后再申报退税,而是可就已经实现销售的部分货物分批申报。

《操作指引》明确,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与其他出口企业并无区别,均可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规定办理。为助力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高效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切实解决企业在办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操作指引》对具体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时,涉及的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办理、备案单证管理、收汇要求等关键业务涉及的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实务操作等进行了梳理,以方便企业对照办理。同时,《操作指引》也附列了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退税适用的出口退(免)税政策文件。

今年6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要求,编制出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退税操作指引,进一步指导企业用好现行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税务部门持续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发展。(记者:赵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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