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海原县税务局在宁夏区税务局、中卫市税务局以及海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海原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宁夏区税务局关于对全区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以及《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守正创新、奋力作为,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加强内控督导监督,深入推进税务精确执法,有效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为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现将海原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税务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全局干部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度海原县税务局紧抓普法教育不放松,结合工作实际,对2024年度普法学习作了计划安排,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落实最新税收政策。督促严格落实党委会、局务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持续强化“八五”普法规划清单内容的学习,开展“八五”普法笔记检查与测试。为持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普及全局法制宣传教育,以高质量普法服务于税收事业发展。依据《全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细化我局普法学法安排,本年度共开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对我局税务干部“八五”普法学习及笔记记录情况进行检查2次,并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考试1次,既检验了普法教育成果,又丰富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
(三)丰富活动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本年度共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活动4次。4月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携普法志愿队在海原县第一小学开展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的“税官讲税法”等税法进校园活动。向学校师生讲解税法知识,发放中小学生税法教育读本、个税宣传册、优惠政策汇编等150余本、礼品200余份。通过拍摄“中小学生普法宣传视频”进一步学习税法、宣传税法。5月在海原县人民广场开展以2024年“民法典 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民法典和反诈骗的同时,大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6月根据落实“政策找人”工作机制要求,前往海原县人民武装部为现役军人以及部分退役士兵宣传、讲解2024年最新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及公告解读。12月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宪法宣誓、集中学习、宪法考试、宪法全屏、人民广场集中宣传等活动切实为广大干部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五)注重执法质效,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利用“海税星”课堂组织青年干部认真研学新三项制度、《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政策文件,掌握文件内容,领会政策内涵。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每日对准予行政许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欠税信息等事项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确保我局执法公示事项变动情况按时更新。每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十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做好公示事项的统计工作。本年度共公示行政执法事项42条。三是督促各执法人员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及时上传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本年度共公示一般程序注销两户次。四是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定期抽查各分局所执法文书制作、裁量基准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情况。对文书制作不规范的处罚事项及时整改。并通过制作(西北五省裁量基准)税务行政处罚范例模板,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精准度。本年度共做出税务行政处罚214户次,不予行政处罚124户次。五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每月征期后对分局所做出的“首违不罚”事项逐一进行核查,纳税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的清单所列事项,做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并采取签订承诺书的方式进行说理式教育。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本年度我局共对96户次符合“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纳税人做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有效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造法治税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开展述法工作,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以述促干,以干促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纳入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四位一体”考核。二是始终把全体干部职工学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坚持文化引领,积极践行“无税源不收税、无权限不可为、无资质不执法、无需求不打扰”理念,通过“海税星”课堂、分组分类研讨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文件,全年共组织学习37次,有效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二)开展学法工作,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深入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奠定税收法治基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学习计划,重点学习税费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新《行政复议法》《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依法治国、公平竞争、国安专题宣传片等。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加强干部对行政执法程序的认识。三是认真落实好新录用公务员的执法资格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备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落实专管人员,做好备考人员思想动员。充分利用学习兴税、钉钉等线上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确保全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顺利通过。四是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25次,专题知识测试3次,并积极参与线上法律知识竞赛,形成以学促用,以练促干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业务学习,提升执法能力。一是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网络辅导、晨课夕会等方式,重点针对持续优化和延续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办税流程调整、信息系统升级等内容进行强化。确保税务干部成为懂政策、会操作、善辅导、能解释的行家里手。二是强化自主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及宁夏税务获得等平台学习资料库,并参与以案说法、旁听庭审活动等趣味方式提高税务干部学法热情。
(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筑牢宣传文化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制作“建章立制”、“精确执法”、“强化监督”等五方面依法治税展板,进一步更新、优化、完善了法制文化长廊。同时积极鼓励干部职工通过“税小杞税小云”、中卫税务开讲吧等平台录制普法视频。多形式、广领域进行普法宣传,促进法制文化建设,提升学法普法质效。
三、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录公布及实施情况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我局制定或牵头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且已不适应当前税收工作的存量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清理,并对2024年增量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了自查报告与文件清册2份。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普法助税”作用。与海原新菜园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配备专属法律顾问并明确相关法律服务项目。让法律顾问积极谋划、参与到各部门、各分局所涉及法律、税务、合同及相关涉法涉诉事项中,确保执法决策的合法性。本年度法律顾问共参与相关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3次,参与网上债券申报一次,参与答复责令缴纳社会保险律师函一份,参与社保费行政应诉案件两次。
(三)做好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小组成员对本季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交流、研讨。对3000元及以上的税务行政处罚及相关重大执法决定及时提交法制部门进行执法审核,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有效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造法治税务。
四、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2024年海原县税务局参与行政诉讼案件一件,即“原海原县交通局临聘人员马明诉海原县交通局未缴其社会保险费”案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确保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百分之百。一审二审均驳回诉讼人诉讼请求。针对本次行政诉讼案件反应的突出问题,我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高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社保矛盾就地化解,切实做到事了人和。一是落实社保政策,早宣传。海原县税务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结青年税务干部组成“税聚微光”志愿服务队和建设社区“红马甲”志愿服务队,与海原县建设社区联手共建,让“税务服务+社区治理”成为春风行动路上的加油站,社保非税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将社保和非税等优惠政策精准送到群众的“家门口”,并在社区发放各类通俗易懂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让社区居民看得懂、用的来、得实惠;及时将社保新政策进行培训、辅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做好争议源头防范,用好“税诉通”等快速响应机制,确保诉求及时响应、问题有效解决。二是依托“枫桥”经验,早布置。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以法治理念、思维、方式预防化解税费矛盾争议,在县局和县政务大厅分别设置争议调节室,成立争议调节领导小组,制定税费争议调节流程,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三是对准苗头问题,早处置。建立预警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连续3个月不缴纳社保费的企事业单位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催缴,在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社保争议、矛盾降到最低,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形式不够新颖。虽然我局在日常工作及普法节点通过“法律八进”、集中宣传、“普法全屏”“热线答疑”、“网格员入户”、“点对点”精准辅导、制作“微视频”等多种方式在宣传、辅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普法宣传形式上仍不够新颖,未能有效结合现有媒体力量,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三项制度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不够严格。本年度我局能够按照“三项制度”通知要求,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但仍存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不到位、违法事实描述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存在未及时对一般程序注销开展疑点核查,执法影像记录不规范等情况。
(三)普法责任制履职有待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不够全面,部分班子成员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无述法部分或述法部分篇幅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干部职工税收业务的学习力度,及时掌握各项新出台及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组织分局所认真研学《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裁量基准》、新《行政复议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等文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按月抽查各分局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对查处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处罚得当、文书制作规范。
(二)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创先争优意识。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采取“智慧普法”形式,继续强化“互联网+”智慧普法,推动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广泛制作、传播税收法治题材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宣传作品,提升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的普法能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同时对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多总结、多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撰写宣传稿件,做好通讯报道等工作。
(四)持续落实好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协同推进就业创业。每季度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提取更新数据,实现创业就业数据共享。二是持续加大对重点群体、退役士兵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三是严格落实“精准推送”四个有人管工作机制,征期内及时督促、提醒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四是认真做好重点群体及退役士兵申报数据月度预审工作。
(五)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提升依法治税质效。充分发挥督审监督职能及各业务股室职能作用,加大业务抽查力度。形成督审牵头查、业务股室阶段性查、各部门定期自查的内控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内控监督平台监控重点风险的核查率、核查准确率。加大发票管理、税收征管、行政处罚、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过错责任追究若干情形适用清单》对近几年重点、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力度,持续提升执法精准度。
(六)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明年是“八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我局将在“八五”普法方面抓大力,下大工夫,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精心组织安排,把握进度节奏,注重总结提高,积极汇总、整理我局近五年“八五”普法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宣传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健全普法治理工作机制,确保我局“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