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1-2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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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之规定,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红寺堡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红寺堡区税务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群众所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形成日常事项经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事项报分管领导审核、一把手审批的规范化流程,为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组织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持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利用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年度,更新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基本信息7条;发布通知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委托代征公告、一类和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等23条;根据上级要求公开预算决算1条;利用税务门户网站、报纸、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简报26篇、图文信息及税收政策长图39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等情况,且未收到通过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红寺堡区税务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基础,严格对外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审查,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人专岗,加强门户网站日常自查自检工作,及时纠正错别字、错误链接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红寺堡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税务信息,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同时,加强与地方部门合作,通过团委发起的“政策解读云课堂”直播,与公众形成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和诉求,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通过线上平台和线下会议组织干部学习信息公开相关业务,提高干部信息选择把关、依申请公开等应对综合能力及信息保密意识。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途径,如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红寺堡区税务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三是部分信息内容专业性强,缺少政策解读,不便于公众理解。

2025年,红寺堡区税务局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优化公开形式。

   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载体,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岗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专业理论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加强宣传团队建设,汇集地方宣传部门工作合力,拓展拓宽公开途径,提升公开效果,增进与社会工作的互动交流。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保障重点环节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从严把关,查找当前不足,讲求实效,突出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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