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1-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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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灵武市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9条。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按季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并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政府采购、预算决算、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等公开信息。在中国经济周刊、宁夏日报、宁夏法制报、宁夏新闻网、宁夏共青团等系统内、外媒体报道信息共计9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灵武市税务局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二是主动向银川市税务局推送工作动态、服务举措以及政策宣传视频、图解等内容,规范化填写《网站信息(文件)公开发布审批单》;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及征纳互动运营坐席管理,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确保电话接通率和诉求处办率。四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坚决杜绝信息内容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而引发负面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灵武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作用,按期更新内容,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日常积极对接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上级税务局、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全流程审批环节,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三是深化督导检查,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纪检组及纳税服务股成立监督小组,加强日常监测,强化监督力度,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安全、规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灵武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互动反馈机制不够健全,在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以及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反馈机制尚需优化;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灵武市税务局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规范审核发布流程,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二是围绕社会关切、公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听取企业和群众对各项信息的反馈与评价,进一步提升公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灵武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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