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1-26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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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宁夏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平台建设稳中有进。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

(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4年,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000余条,依托宁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累计发布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内容1200余篇,阅读量达850万余人次,开展各类可视答疑63场,解答涉税咨询3000余个。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最新政策等文件83条,政策解读25条。多渠道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2014批次、801.37万余条,惠及324.74万余户。

(二)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按照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2024年,宁夏区税务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以上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努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在网站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全过程各环节,严把信息发布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办法,细化审核校对流程,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守牢网站和新媒体阵地责任。严格落实新媒体账号备案制度,强化日常巡检和月度自检、季度互检力度,每季度组织各新媒体管理单位开展交叉互查并进行通报,做到栏目账号、信息内容、服务功能全覆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亮点纷呈

不断优化网站环境,将网站打造成对外展示政务公开、对内整合功能创新的优质窗口。设立“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以及“新媒体”栏目,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联动,发挥好宁夏税务宣传“双阵地”作用,全力将网站和新媒体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办税服务的第一窗口、税收宣传的第一媒介”。其中“万千气象看宁夏”已在主流媒体发布宣传稿件25篇、视频1部,2篇稿件被税务总局转发推介。推出《黑神话·悟空》系列政策长图等多部爆款产品,《张小明创业记》情景短剧被宁夏新闻广播转发推介,得到社会广泛好评。在2024年数字政府评估大会发布的2024年政务微信公众号调查评估报告中,宁夏税务微信公众号获省级政府职能部门优秀政务微信公众号。

(五)全面压实监督保障责任

修订完善网站管理办法、值班读网制度、信息发布审批等制度办法,压实网站新媒体运营和监管责任,守牢网站宣传主阵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坚持常态化巡检机制,公开巡检情况,督促整改和反馈,做到全区税务系统网站栏目、新媒体账号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创新性有待提升。政策内容形式和宣传手段单一。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探索建立税费政策宣传融媒体矩阵链通合作机制,推动税收宣传辅导一体化融合式发展。创新通过专家学者解读政策、情景剧等形式创作推出一批鲜活接地气的新媒体产品。二是在依申请公开办理中和申请人积极沟通了解相关诉求,密切关注新问题新趋势,依法答复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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