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我公司有一笔待税务机关审核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同时也有增值税欠税等欠缴税费,请问应如何确定经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发布时间 : 2025-11-1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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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答:经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后,允许退还但尚未退还给纳税人的留抵税额。对于存在增值税欠税的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0号)的规定,以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增值税欠税,包括增值税欠税及相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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