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在宁夏,社保争议有地说、有人管、有回应
发布时间 : 2025-11-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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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连着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近年来,宁夏税务部门积极探索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机制,持续构建完善“党政牵头、多方参与、中心运作、网上流转、一站办理”的社保征缴争议处理模式,引导企业走好合规之路,也让群众合理诉求“有地说、有人管、有回应”。今年1-9月共办结社保争议1485件,涉及缴费人8882人次,引导企业补缴社保费1.8亿元。

有地说:全区建立44个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

近年来,随着社会加速转型、新业态蓬勃发展、退休潮正处过峰状态,社保争议普遍增加。以宁夏为例,今年受理社保费争议同比增长24.4%。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这一严峻挑战,宁夏税务部门没有“绕道走”,主动扛起责任,以“矛盾不上交、履职不推诿、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为指引,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构建起一套覆盖“受理—调解—处置—反馈”的全链条争议化解体系。

部分社保费争议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宁夏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冯平告诉记者,“比如有些争议当事人可能要去人社部门,也要去税务部门,可能还要去医保部门。”

为解决群众“多头跑”“多次跑”问题,宁夏区税务局牵头,联合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共同建立联合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界定各级部门工作职责。“在此基础上,市县级税务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建立社保费争议处理机制36个,实现全覆盖。”冯平说。

好机制更需落实好、运行好。在银川市,依托“马丽工作室”,用“唠家常”的方式化解社保纠纷,3年来调解1000多起争议,化解率达100%,成为群众口中“遇事能找、找了管用”的贴心品牌;

在吴忠市,社保费欠费争议解决纳入民生实事和政府效能考核,挂牌成立争议调解中心,形成“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共治格局……

“这个调解中心太好了,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处理问题,大大方便了我们老百姓解决切身权益问题。”看着手中顺利办结的医保报销单,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邹女士激动地说。此前,因企业拖欠医保费,她生育后无法享受报销,便来到调解中心寻求帮助。在宁夏税务部门的介入协调下,通过社保费争议处理机制,企业不仅解决了她的报销问题,还补缴了其他员工65.67万元欠费。

近年来,宁夏税务局以基层税务部门为主体,建立44个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全部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运转”的要求实体化运作。

有人管:制定《指引》统一规范全区工作流程标准

对于群众而言,调解中心的设立,让每一起社保费争议实现“有人接”。那么,这些争议与诉求又是如何“管”的?

冯平介绍:“研究制定《宁夏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统一规范全区工作流程标准。”

“具体而言,就是坚持首问负责。”冯平解释道,凡是缴费人向税务部门反映社保费征缴争议诉求,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无论是否属于税务部门职责,都必须先行受理,经调解中心研判后,对未办理参保登记、已参保未核定、特殊缴费业务及待遇享受等不属于税务部门职责范围的争议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并在缴费人需要时协助联系转交人社、医保等部门办理。

“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是多元化的,如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外部门转办等。”冯平说,为了实现高效处理争议,宁夏税务部门将各渠道收集的争议事项全部转交调解中心,实行全链条统一扎口管理。

翻看《指引》,其中详细介绍了登记受理、分类转办、核实调解、争议处理、跟踪反馈、资料归档、登记销号7个重点环节的操作流程。

“《指引》为我们一线人员制定了全区统一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工作闭环,为我们实规范处理社保费征缴争议提供了科学清晰的操作指引。”固原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干部杜燕说。

为了更好地帮助基层税务干部高效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宁夏税务部门还总结提炼基层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组织撰写117篇工作案例并建立案例库,精选20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临退休人员争议等案例,编成2期《宁夏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典型案例汇编》,供基层税务干部学习借鉴、避免工作偏差。

有回应:争议分类分级处理全程线上流转

“没想到税务部门能这么快帮就我们解决难题,这下看病不用愁了。”银川市利通区某商业管理公司一名职工说。

这是宁夏税务部门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成效的一个缩影。

社保是民生之基,再小的争议,对群众来说都是“大事”。从争议诉求“有地说”,到合理诉求“有人管”,对缴费人而言,最重要的是合理诉求“有回应”。在宁夏,具体到每一起争议是如何处理的呢?

冯平介绍,宁夏税务部门会研判每件社保费征缴争议的具体情形,综合考虑反映诉求人数、欠费金额、所属年度期限、涉及职工人数、投诉频次、社会影响等因素,探索将争议事项按照复杂难易程度和风险高低划分为一至四级,实行分级管理、精准应对、高效稳妥处置。

“比如,对于欠费50万元以下、涉及职工10人以内或情况清楚、处理难度较小的争议事项,由调解中心推送主管税务分局,依照有关法规制度和《工作指引》沟通核实处理。”冯平说。

同时,宁夏税务部门还推出社保费征缴争议问题协同处理平台,建立争议受理、审核转办、争议处理、回访评价、争议归档等5大模块,搭建覆盖全区税务系统统一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信息平台,实现所有争议事项网上登记、信息资料网上流转、业务办理网上运行、处理结果网上反馈。

推动社保费征缴争议化解的目的,一方面让更多劳动者感受到权益保障的温度,另一方面也让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轻装前行。冯平介绍,“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柔性执法,希望在调节企业、员工社保争议的过程中,平衡双方的利益,不让老百姓吃亏,也支持企业良性发展。”

针对困难企业,宁夏税务部门实行“一户一档”,建立欠费管理台账,并根据企业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采取“一案一策”,制定可行的补缴计划。

“目前公司经营的确困难,一时难以补缴员工社保,导致与员工之间矛盾日渐激化。税务部门介入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我们制定了补缴举措,不仅有效缓解了与员工的矛盾,也让我们能够全力以赴开拓市场谋发展。”银川市某建筑企业负责人表示。

为了将争议矛盾防范在前端、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宁夏税务部门在持续巩固党政牵头、多方参与的争议处理机制基础上,推广“七一勋章”获得者王兰花“兰花芬芳社保争议调解室”、全国人大代表马丽“劳模创新工作室”经验,依托社会力量建立社保费争议调处点12个,在社保费政策宣传、诉求响应、争议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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