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在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和红寺堡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和税收中心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行稳致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熟读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明方法。强化学习教育、坚持研用结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行动,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1次,组织干部学法8次。二是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各项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述法”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抓征税收费“第一要务”,严守组织收入纪律,持续保障发展动力。二是持续推进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全年已累计向1648户企业推送应知应享税费优惠政策,推送成功率高达98%,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政策应享未享及时响应“短平快”高效处理机制,共为7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6,267.69万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依法行政方面的重大事项。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局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执法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公职律师调解中心,聚焦依法化解涉税争议,开展法律咨询,确保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合规,规范税务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税务人员依法治税,合法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2024年全年开展简易处罚616户次。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2024年通过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信息8350条。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利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时将音像资料上传至税务执法音像系统,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4年上传一般注销类音像信息13条。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15项。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2024年已追究5人次。三是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截至目前,红寺堡区税务局接到12366即时转办的纳税服务诉求3笔,12345平台工单43笔,已全部按期办结。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积极推行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坚持教育优先理念,开展首违不罚让执法更有温度,2024年全年开展首违不罚184户次。二是开展涉税争议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质效”“接收诉求—内部流转—精准解答”的维权救济双闭环全过程跟踪管理模式,2024年已开展4笔社保费争议调解,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保证信息时效性、准确性,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公开红寺堡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和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先后开展以“税润童心 筑梦成长”为主题的税官讲税、宪法宣传进红寺堡区博大商业广场等活动,全年累计宣传10余次。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的专业性,开展纳税人税收政策培训班3次,邀请辖区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表开展座谈会1次,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10次、开展企业调研3次,走访纳税人问计问需活动3轮。依托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推进以“线上+线下”方式向纳税人开展业务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推送政策短信8000余条,走访企业200余户,加深纳税人、缴费人对新政策的知晓度,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组织税务干部职工参观宁夏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1次。重视法治教育,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以“八五”普法为抓手,制定学习计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税法的系统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员通过率100%,联合红寺堡区各金融机构、学校和医院等单位举办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1次,进一步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干部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税收执法情况时,运用法律知识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尤其对一些新型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个性化法治服务还需优化。
三、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聚焦税收法治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长效机制,以吴忠市税务局攀登计划为目标,鼓励干部积极参与“三师”考试和学历提升,常态化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注重法治实践,打造干部队伍活力提振法治工程。二是加大对干部的法治实践锻炼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培训,组织模拟执法演练、复杂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干部实战能力;三是深入调研不同纳税群体的法治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如利用新媒体等途径线上开展精准宣传,打造法治文化宣传精品,提高法治宣传效果,增强税收普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四是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发挥督察内审作用,跟踪监控日常执法,按期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及时进行数据筛查和风险防范,做到内控系统全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税务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