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笃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行动。一是抓好“关键少数”,“领头雁”带头学。以全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即“1+2+X”清单)落实为抓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党委会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制度,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体研学《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著作,同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依法行政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法治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带动“全体全员”,“雁群”覆盖学。以全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为契机,统筹线上线下资源,分类分级分层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全体执法人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党的创新理论、公共法律知识、税费业务知识和税务执法技能培训,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月度学习和“宁东夜校”等活动,巩固学法成效,培养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执法队伍。2024年我局在全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技能竞赛暨综合业务比武中荣获团体第一的好成绩。
(二)强化政治引领,扛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委突出法治引领,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以市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实行“一把手”亲自谋划部署、直接组织领导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托党委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等议事形式,做好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始终将依法依规贯穿组织收入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二是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党委班子带队深入1000余户企业一线,送红利账单、解税费难题,现场解决疑难事项23件,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十四五”规划重点目标任务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聚焦企业创新、个体工商户发展、行业优惠等一揽子税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和综合服务效应,累计为2000余户(次)纳税人办理退税,为助企纾困、促进宁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四)大力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细化22条满意度提升进位工作措施,立足税收服务宁东高质量发展,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经营商环境评价“纳税”指标转化为可量化、可跟踪、可改进的监测指标体系。二是强化以数治税,利用“两微一端”、“可视答疑”等载体途径,依托“税法宣传月”,针对“数电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优惠政策享受等内容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微信、微博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共发布1761期(条),开展七期“可视答疑”,观看互动3800余人次;优化开展精准推送“政策找人”,累计推送69批次任务,惠及4.7万余户次。三是连续第11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订完善了5类10项28条服务举措;扩大“网上办”、推进“线上办”、深化“码上办”、拓展“掌上办”,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做到凡是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凡是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颁布实施;有规范性文件发布,均及时向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备案。2024年,未制定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生以公告以外的形式制定对纳税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策措施。六是开展“大走访”活动,了解、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为他们答疑解惑,倾听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七是畅通诉求反馈渠道,落实纳税服务投诉机制,定期召开税费诉求联席会议,发挥协同共治优势,全年税费服务诉求按期办结率100%;严格落实局领导值班、局领导接待日等制度和24小时值班带班等制度,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热线、设置信访接待点,公布值班局领导、联系电话,诚心接待来访人员,畅通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税务干部和社会各界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和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设立“枫桥式”税费调解中心,多元化、专业化法律顾问团队,多方协同共治,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五)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一是强化合法审查,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在各项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决策上,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协调法律顾问共同审核把关,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二是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公示执法信息1580余条,采集音像记录18条,对11起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执法可回溯管理。三是贯彻落实《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地落细,164户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我局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法律素养。五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我局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40件,为重大行政决策和各项事务处理提供合规性审查意见,防范法律风险;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名干部顺利通过审批成为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涉税事项法制审核和涉税争议化解方面的作用。六是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受理案件5件,改变稽查局拟处理意见2件,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巩固拓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工作成效,发挥好重案审理制度的权力制约和审核把关功能。
(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一是紧盯税收“两权”运行,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建立完备的执法监督防控体系,倒逼税收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督察和疑点事项核查,注重提升风险防控应对质量,落实“四个有人管”要求,将风险应对工作按户分配,落实到人。二是主动对接、圆满配合完成区局对我局开展的层级督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三公”经费专项审计三大审计各项工作,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标对表验收销号,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建立廉政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学习,按月组织开展以案明纪、参观学习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责任追究,有效发挥执法追责的预警纠错作用,杜绝违规执法、随意执法。
(七)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普法效能
全面落实税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普法活动;举办《民法典与税收》专题讲座;依托“宁东学校中小学生税收普法宣传基地”,开展“税务蓝牵手红领巾”小小税官体验日活动,邀请学生代表沉浸式体验智能化、便利化的办税缴费服务;组织宁东中小学生参加“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征文大赛和“税收带来祖国美”少儿绘画比赛,激发青少年学习税法了解税收的积极性;开展干部职工宪法宣誓,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税法宣传的感染力不断释放,税收意识、文明意识、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以理论指导税收实践的能力还相对不足。二是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税收法治宣传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需不断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市场主体打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宁东税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强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持续落实好宁夏税务系统和我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坚持好领导干部学法、党委会会前学法等制度,在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基础上做好执法技能巩固培训运用好新推广上线的“税智法”项目,强化法治考核,进一步提升法治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税收执法工作在法治的框架下合法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税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税法“六进”系列活动,加大宪法、税费法律法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