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点工作和税收中心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吴忠市税务局党委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委书记讲法治课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全面系统学法。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加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党委会第一议题,组织集体学法12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2次,全员参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轮训。三是营造全局常态化学法浓厚氛围。建立起了“有计划、有重点、有反馈”的全局上下主动性、常态化的学法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建设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融合,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梳理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定年度“八五”普法计划,确保全年学法工作有条不紊。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推动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全力提升税收法治效能
吴忠市税务局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既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又不折不扣落实优惠政策。一是扛牢主责统筹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在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的同时,严格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全年组织税费收入202.54亿元,同比增长12.1%,迈上200亿大关。二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健全优惠政策标签体系,同步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一体化、集成化政策宣传作用,切实“让政策找准人”,更快推动政策落地。全年累计推送税费优惠政策27.92万条,惠及13.06万余户纳税人缴费人。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10.75亿元。三是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温度。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接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税费业务常办高频事项,充分依托“三级联动”税企互动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全年累计提供智能互动服务3.57万次,人工互动服务5076次,受理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共1201件,处理率达100%。四是全面深化先行先试改革。持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水平,稳妥推进数电票开票扩围工作。扎实开展“新电子税务局”上线工作,8项优化上线建议被税务总局采用。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在“网红餐饮”“经营性停车场”及“土地出让环节”等重点领域强化税源基础管理,挽回税款损失9437.66万元。既维护了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又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吴忠市税务局紧紧围绕依法治税要求,夯实税务执法基础。一是不断提升税务执法质效。加强税务检查、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过程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按照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部署,开展税务执法质效管理,定期对全系统税收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探索实施“说理式执法+辅导自查”工作法,辅导80户纳税人自查补税5649万元,全年挽回税款损失1.69亿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认真落实第一批和第二批共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扩大承诺制知晓范围,全年共公示各类行政执法事项1.22万余条,落实“首违不罚”制度2079户次。既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又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积极推广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方式,高效推进税务执法阳光透明、规范公平、合法公正。三是持续强化执法的公平公正。认真落实《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历年来审计、督查、巡察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加大提前预案排查力度,统一了操作流程、统一了执法口径。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把规范执法、防范诉讼风险、调解税企纠纷、提升审理质效作为重大案件审理的主要目标,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强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税收法治氛围
吴忠市税务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提升税务干部法治能力。以“八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税务人员观看司法部发布的行政法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座2期,参加宪法知识竞赛和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参加税务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以考促学增强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分批组织基层税务分局(所)长参加全区提升执法能力培训班,切实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任务要求,对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分类分级分层进行培训,通过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完成了每人不少于60学时的党的创新理论、公共法律知识、税费业务知识和税务执法技能培训,实现了全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二是坚持关键节点重点宣传。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关键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市工商联、工信局等部门开展向民营企业送政策宣讲活动3次,向退役军人进行政策解读2期,举办视频政策答疑15期,开展领导干部“讲案例说纪法”41期,宣讲88人次,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专场文艺演出活动”进行普法宣传。三是深化税收普法宣传。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普法任务和责任,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做到执法过程全程普法,同时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局法律顾问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涉税争议咨询调解的作用,全力保障执法、用法的各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诚信纳税、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全系统有2名干部获评自治区“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五)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构建税费多元共治格局
吴忠市税务局以依法调处纠纷为抓手,把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保障”。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系统积极推广构建“枫桥式税务所”,加强基层矛盾问题源头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构建税费争议多元共治格局。深化社保费征缴争议“一站式”处置机制运用,形成缴费服务“一体化”、争议处置“一站结”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新模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的创新服务,更好地兜住了民生底线。自运行以来,争议处置速度压缩近50%,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协调解决社保费征缴争议诉求117件,申请法院执行12件,追缴社保费7874万元,该项工作被纳入市委、市政府2024年创新工作之一,于2024年11月顺利通过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验收,受到人大代表一致好评。二是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途径。强化公职律师参与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运作,围绕复议诉讼、纠纷化解、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持续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应对水平,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4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行政上诉案件2件,都取得胜诉。协助基层局和机关科室处理涉税争议、做出司法解答10户次,妥善解决征纳矛盾。三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信访、舆情综合治理,做好全国两会等重要时点的舆情防范,妥善办理各渠道来件信访,着力化解群众问题诉求。紧盯风险隐患,做好线上舆情监控,妥善化解涉税费舆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有效维护平安稳定的工作大局。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吴忠市税务局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一是深入推进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发挥督察审计监督治理作用,聚焦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部失职失责行为。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年累计追究76人次。其中,67人次给予批评教育,9人次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处理,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二是提升纪检“三员”质效。探索制定《纪检“三员”积分制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积分制管理模式,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2024年,获得个人绩效加分的纪检“三员”占比达到了93.94%,积分制管理模式得到宁夏区税务局纪检组高度认可,切实形成了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良好局面。三是做实廉政风险防控。贯彻落实《宁夏税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指引(1.1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职能检查47次,对照指引查找问题67个,查找指引之外廉政风险点19个,制定防控措施49条。推广运用青铜峡局风险防控“五化”工作法,以“两图一表三清单”为核心,规范5个方面3个类别36项内容,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吴忠市税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复杂涉税案件处理和应对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二是税收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环节的信息系统功能还不够完善,与现代化执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收法治意识仍然较为淡薄,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税收法治人才培训教育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建立持续、稳定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下一步,吴忠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实干奋进,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集体学法、个人自学等制度,结合“八五”普法学习,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方式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讲座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务工作中落地生根。
(二)着力深化法治税务建设。充分应用“税智法”平台,以严格执行《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抓手,着力规范基层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税务执法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全面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推行非强制性执法,完善执法流程。
(三)提高税收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全面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的法律救济作用。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对税务机关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全面落实税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税收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做好“八五”普法终期迎检工作,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
(五)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新录用税务干部法律素养。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稳步推进税务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带动提升税务执法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