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4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