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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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2025年税务系统工作要求和地方发展实际,精准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定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政务公开赋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主体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灵武市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8条,依托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5条。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按季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并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政府采购、预算决算、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等公开信息。在中国税务报、宁夏税务、宁夏日报、宁夏法制报、宁夏新闻网、宁夏共青团等系统内、外媒体报道信息共计24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灵武市税务局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灵武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撤销,纳税服务工作移交至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方面,一是深化信息公开政策落地,结合年度短板优化工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联动整改时效、热点回应等问题,筑牢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二是主动对接银川市税务局,精准推送工作动态、便民举措及创新型政策宣传短视频、图解等内容,严格规范《银川市税务局网站信息(文件)公开发布审批单》填写与流转。三是强化对外公开电话及征纳互动坐席管控,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原则,提升诉求响应速度与处办质量。四是从严执行信息发布“四审”制度,紧盯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同步强化短视频等新媒体内容审核,坚决杜绝信息内容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而引发负面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灵武市税务局严格对标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充分依托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常态化做好内容更新维护,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对接信息中心,织密织牢网络安全防护网,有效防范各类网络风险隐患。2025年灵武市税务局共接听12366服务热线4864通来电,在银川税务微博发布视频17条,图文16条,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视频18条,图文24条。

(五)监督保障

培训方面,2025年12月中旬派员参加市局纳税服务科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汲取上级先进工作经验,立足本单位实际,打造“专题分享+线上研学+实战练兵”三维培训模式。在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严格恪守“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上级税务机关、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制度细则,完善全流程审批环节,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支撑基础。三是深化督导检查实效。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纪检组及第一税务分局联合组建监督小组,常态化开展日常监测与专项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安全、规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灵武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阶段性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仍存在短板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问题未根本解决,虽针对2024年问题初步整改,但部分涉税政策解读、征管流程调整等信息仍发布滞后;二是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能力有待提升,对涉税热点和公众关切敏感度不足,面对高频关注话题和市场新形式,未能主动针对性解读;三是短视频宣传创新不足、传播低效。短视频制作形式刻板、内容同质化,多为政策宣读和流程罗列,缺乏场景化、趣味化。适配不了新媒体传播规律。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改进方法如下:一是强化时效管控,建立信息发布台账,明确更新时限与责任分工,杜绝滞后发布、漏更问题;二是提升热点响应能力,常态化梳理涉税热点、节点,建立快速解读机制,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三是优化短视频创作,聚焦受众需求,融入场景化、趣味化元素,创新呈现形式,提升传播力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灵武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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