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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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以下简称“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关切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持续做好各个项目的栏目的更新。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欠税公告4条、非正常户公告4条,并及时更新领导简介、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1条、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栏目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均围绕涉税事项依法依规办结;同时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制度规范和相关受理须知。2025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情况。全年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信息获取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杜绝泄密风险,确保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统筹线上线下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各栏目进行检查更新,同时进一步开发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征纳互动平台等,配备人员解答咨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达60余篇,在各类主流媒体刊登稿件6篇。累计上报市局新媒体作品58件(涵盖政策长图、宣传视频、动漫图解等),并采取线上微信朋友圈推送与线上精准推送的方式,向四千余户纳税人精准推送延续优化完善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

坚持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组织干部完成学习兴税平台信息公开线上学习,配套开展线下专题培训,建立“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机制”,将信息公开制度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严格考评,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贴合企业涉税服务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束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精细化不足,分类梳理不够规范;二是信息更新精细化不足,部分细节维护不及时;三是新媒体平台运营精细化不够,内容形式略显单一。

2026年将针对以上问题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相关人员,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围绕工作重点,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纲领性文件的学习,丰富新媒体平台运营内容,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的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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