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1-2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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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流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托吴忠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持续开展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依法公布抽查各类企业名单42户。二是在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共立案检查企业74户,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权利义务,执法结果由纳税人签字确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依法依规公开税务行政处罚信息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2025年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6条,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2条,并按要求推送至相关联合惩戒单位,有效发挥信用惩戒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优化服务机制,畅通申请渠道,提升答复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坚持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推进此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对该项工作明确职责,切实从组织机制入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54号)要求,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结合《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文件精神,主动参与“信用中国”“信用宁夏”“信用吴忠”等信用平台的建设,共发布税务行政处罚46条。通过信用吴忠门户管理平台、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门户网站,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纳入吴忠市信用体系建设,成为社会诚信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监督保障

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主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场主体了解并主动配合税务稽查工作,扩大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部门联合惩戒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新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呈现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易懂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的协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信息互通互认机制需持续深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公众关切和执法关键环节,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背景、依据及影响的解读,提升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可读性。二是强化协同监管效能。加强与吴忠市发展改革委、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机制,优化联合惩戒工作流程,提升跨部门协同监管与信用约束的整体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5年度,本机关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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