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1-2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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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突出重点,持续推进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办事全过程公开。2025年,平罗县税务局在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事项2219项,税务行政一般处罚程序结果3项。门户网站人事任免栏目发布信息3条;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79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12条。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短信等平台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推送温馨提示12万余条;办中办后提示提醒,共计17564户,113658条。及时公布税收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更新服务事项等信息,使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情况,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基础。

(二)突出服务,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

2025年,平罗县税务局严格遵循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受理渠道畅通高效,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数量为零。

(三)突出规范,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公文属性认定与政府信息发布全流程,涵盖工作部署、督促指导、操作程序等环节,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将信息公开培训融入办税服务厅人员及政策法规人员的业务学习之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突出共治,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罗县税务局采取多途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在平罗县税务局及各税务分局信息公告栏动态更新税收政策与服务资讯;二是依托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整理并发布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多种渠道,公开社会关注的税收政策及办税指南,及时回应纳税人咨询;四是严格执行对外发布制度,所有信息均需通过三审三校后发布,确保流程规范统一。

(五)突出成效,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对标落实总局、区局、市局及平罗县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从严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公众关切等关键环节纳入绩效管理体系,以考核促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平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平稳,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工作动态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渠道相对有限,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对舆情风险的防范和应对意识仍需强化。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一要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工作动态发布力度,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切实提升公开质效;二要拓展公开平台与载体,推进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建设;三要增强舆情敏锐性和处置能力,将风险应对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同时,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025年,平罗县税务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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