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1-2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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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海原县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海原县税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县局工作动态、县局通知公告、县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互动交流等模块。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原县税务局通过县局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5条,其中:工作动态36条,通知公告2条,人事任免1条,财务决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期,政府采购1条,权责清单3条,非正常户公示4条,欠税公告4期,行政检查信息2条;全年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方式对纳税人公示信息2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海原县税务局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升级受理渠道,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方式,保证受理渠道顺畅。同时规范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全年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由专人负责全面完善海原县税务局信息公开下设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并定期更新工作动态,稳步有序完善主动公开范围,充分发挥了网站公开主渠道的先导性,利用互联网平台增强了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海原县税务局强化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更新,强化税务网站信息公开审批工作;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办税服务厅、网媒等渠道,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惠政策应享尽享。12366纳税服务热线优化接线流程,建立“咨询-解答-反馈”闭环机制。围绕个人所得税等热点税收政策制作发布税官讲税法视频,以生动直观的形式扩大信息手中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绩效考核牵引,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股(室)与具体责任人,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积极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班,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学习,组织干部通过“学习兴税”线上平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操作规范等专题学习,提高理论与实操水平,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海原县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力度仍需加强。

2026年,海原县税务局将紧跟宁夏区税务局、中卫市税务局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配备专人专岗,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按照“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整合资源,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聚焦热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过视频、长图、二维码等形式转化政策文件内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政策;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培养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队伍,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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