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 : 2026-01-3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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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起草背景

社会保险费征缴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数量与日俱增,呈现多发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特征。2024年以来,银川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税总社保发〔2024〕13号)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银川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银川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机制建设方案》,并实现县区实体化运作,稳妥解决了一大批投诉举报案件,有力维护了缴费人合法权益。但是,有些单位、部门、地方也暴露出对争议风险不敏感、机制运行不顺畅、处置经验不足等问题。为此,银川市税务局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从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及利益主体多的现实维度,从稳定经营主体预期、维护社会保险制度刚性的长远角度,进一步提高对征缴争议多发性、复杂性、敏感性的认识,快速适应统一社会保险费申报模式改革后税务机关负责处理的征缴争议数量显著增长的新形势、新挑战,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把稳妥化解征缴争议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提高征缴争议处置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会保险费征缴风险舆情。根据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税总社保发〔2024〕13号)、《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分类化解工作指引(试行)》(税总办社保发〔2025〕8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等九部门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宁税发〔2024〕4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工作指引》(宁办税发〔2025〕2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和宁夏区税务局的决策部署,结合银川市实际,银川市税务局牵头起草了《银川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银川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分目标任务、工作原则、组织领导、争议受理及处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六部分。总体要求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将征缴争议处理工作深度纳入地方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纳入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指标,紧紧依托部门协作,健全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职责边界,特别要针对跨统一社保费征收模式改革时点的征缴争议,完善跨部门联动处理流程,提高处置水平。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纳入地方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范畴,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实现“零距离”协商,“部门联动”处置,把“多次跑”转变为“一次办”,将“一局单调”升级为“部门联调”,更好地保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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