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2-1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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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在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和红寺堡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融入税收改革发展和中心工作全过程,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专题学习、“学习兴税”平台线上学习等多元形式,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明方法,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强化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0次以上,组织干部专题学法8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述法”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坚守法治履职底线

一是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工作要求,将征税收费作为核心要务,严格遵守组织收入纪律,持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财力支撑。二是规范政策适用管理。建立《政策适用与风险管理手册台账》,编制《政策管理工作手册》,开展政策适用管理专题培训10余次,提升政策执行精准度。持续开展重点企业政策核查,确保税收政策落地见效。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是完善集体决策制度。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对依法行政领域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科学决策。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明确局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和范围,将重大执法决定全程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公职律师调解中心,聚焦涉税争议化解、法律咨询等重点工作,为决策制定、规范执法等提供专业法律支撑,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税务人员执法权限和标准,引导其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2025年累计开展简易处罚651户次。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全年通过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信息1545条。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运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时将音像资料上传至税务执法音像系统,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全年上传一般注销类音像信息5条。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一是健全内控监督机制。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预警,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14条,实现税收工作全流程监督。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参照《典型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清单》,对执法过错行为进行严肃追责,累计追责8人次,有效提升税务人员执法规范性和准确性。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权责清单》,进一步提升权力运行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使用全区统一的12366服务及投诉举报热线,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监督意见。全年收集并高效解决涉税诉求75件,提升政策精准送达和诉求快速响应能力。

(六)完善权利救济机制,高效化解涉税纠纷

一是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前,依法告知纳税人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及具体内容,明确其享有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积极推行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落实“首违不罚”责任清单制度,2025年累计开展首违不罚261户次,让执法更有温度。二是深化涉税争议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质效”“接收诉求—内部流转—精准解答”的维权救济双闭环管理模式,实现涉税争议源头化解、高效处置,2025年应对1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按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深化税收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以提升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为目标,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充分借助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送策入企”“税法小课堂”、宪法宣传打卡积分兑奖等系列普法活动。通过线上答疑、线下多轮次培训等形式,面向纳税人缴费人普及税法知识,全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税费政策专场培训,覆盖80余人,有效提升了相关人员对新政策的知晓度和税费申报缴纳的精准度,持续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九)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树立“重法治素养、优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开展领导干部“讲案例说纪法”活动4次。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以“八五”普法收官为契机,制定系统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和税法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员100%通过,进一步夯实干部职工法律基础,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实践应用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涉税新业态、复杂业务交易等问题,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破解涉税难题的能力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服务精准度不足。法治宣传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宣传形式仍以传统线下培训、政策宣讲为主,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推送、互动式宣传的力度不足。三是执法风险防控体系仍需完善。随着税收执法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执法风险点呈现多元化、隐蔽化趋势,当前执法风险防控仍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以吴忠市税务局“攀登计划”为牵引,完善法治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鼓励干部积极参与“三师”考试和学历提升,建立法治人才库,形成“骨干引领、梯队建设”的人才培养格局,将法治素养和执法实绩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构建精准化多元化普法宣传体系。建立分类机制,针对新型行业、重点税源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不同群体形成个性化普法清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整合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线上可视答疑等资源,打造“线上普法矩阵”,推出政策解读短视频、普法直播及在线答疑等互动式宣传内容。三是健全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梳理各岗位执法流程,细化执法标准和操作指引,排查潜在执法风险点,更新完善执法风险防控清单。四是深化法治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将法治思维融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全过程,深化“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的应用,平衡执法力度与温度。强化跨部门法治协同。加强与司法、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执法联动、争议化解等协同机制,形成法治建设合力,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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