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