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税务局:“智造”春风里 政策添“新”力
发布时间 : 2026-03-10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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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铜峡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春回古峡,万象更新。随着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增值税这一大税种迈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为确保政策红利从“纸上”精准落到“账上”,近日,青铜峡市税务局“青春细胞”税宣小队走进宁夏新大众机械有限公司,开展了一场“定制化”的增值税法宣讲活动,与企业财务及研发人员面对面,算清“研发账”,盘活“资金链”,共话“智造”未来。

紧扣“专精特新”,政策找人更精准。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夏新大众机械有限公司近年来在智能饲喂装备领域屡创“国内首创”,2024年研发投入高达560万元。针对企业“重研发、重资产、长周期”的特点,税务干部聚焦新法中的“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这一核心红利,展开了深度解读。

“以前你们购入价值较高的智能生产线或研发设备,如果用于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往往担心抵扣不清。新法及配套的《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明确,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发生‘混用’情况的,购进时可以先全额抵扣,后续再逐年调整。”税务干部指着车间里的智能化装备举例道,“这相当于国家先给一笔‘无息贷款’,能有效减少你们企业当期的资金占用成本。”

聚焦“真实需求”,疑难杂症现场解。在新大众机械公司的智能化车间里,税务干部不仅带来了政策读本,更针对企业提出的“视同销售”“财政补贴”等实操痛点进行了“排雷”。

针对企业销售农机产品并附带安装调试的服务模式,税务干部结合新法关于“混合销售”的界定标准,辅导财务人员如何准确划分货物与服务销售额,避免涉税风险。同时,针对企业可能获得的政府科研补贴,宣讲人员明确:根据新法规定,纳税人取得与销售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反之则不征,帮助企业厘清边界,放心享受政策扶持。

助力“智能制造”,合规经营谋长远。“新法不仅是规范,更是对企业合规经营的引导。”活动中,税务干部还提醒企业关注新法删除“价外费用”概念、简并视同销售规则等变化,这些都有助于降低遵从成本,让企业更专注于核心业务。

“这次宣讲太及时了!以前看政策总觉得有些条款拿不准,特别是我们正在扩建新厂区,涉及大量设备采购,长期资产的抵扣新规真是帮我们解了疑惑、算了细账。”宁夏新大众机械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全奎表示,作为农机装备的“智造者”,公司深切感受到了税务部门服务的“精度”与“温度”。

下一步,青铜峡市税务局将持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辖区内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滴灌式”辅导,确保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各项利好转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真金白银”,助力“青铜峡制造”在宁夏“十五五”规划中破浪前行。(李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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