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
中宁县杞鑫枸杞苗木专业合作社虚开案件
发布时间 : 2026-03-1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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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稽查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涉税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了中宁县杞鑫枸杞苗木专业合作社虚开发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件。

经查,该企业2021年通过虚构采购业务、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并违规回流资金的方式,隐匿真实经营情况,进行虚假申报,同时未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2025年6月,宁夏中卫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中宁县杞鑫枸杞苗木专业合作社虚开发票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并处罚款共计40.3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涉农税收优惠主体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确保惠农政策落地,支持涉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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