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门关不住真相 偷税逃不过法网

——揭秘宁夏雅岱酒庄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

发布时间 : 2026-04-1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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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稽查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宁夏雅岱酒庄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3年,该公司一方面虚抵进项,骗取留抵退税47.5万元;另一方面销售委托加工的葡萄酒未缴纳消费税,少缴相关税费102万元。2025年8月,吴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行业排险:数据异状揪出涉税“蛛丝马迹”

吴忠市税务局在对宁夏雅岱酒庄有限公司开展风险分析时,发现企业存在涉嫌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疑点:一是长期存在大量期末留抵,该企业为2010年成立的微型企业,2020年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全年收入不过51万余元的情况下,在2022年享受了近60万元留抵退税;二是可能隐匿收入未申报,查询申报信息发现其多年年底一次性申报收入,其余月份零申报。

拒检遮丑:刻意阻挠尽显违法“心虚之态”

检查人员制定了详细检查方案,提前告知企业检查事项、所需资料及配合要求,约定时间前往企业生产经营地开展核查。不料,企业却以“冬季暂停营业、内部无人办公”为由,拒绝提供账簿、凭证、业务合同等涉税资料。检查人员始终保持与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沟通联系,持续跟进企业经营动态,在获悉企业经营人员返回办公的第一时间,立即赶赴企业经营场所,实地深入了解详细情况,依法完成各类涉税资料的调取工作,为后续核查突破奠定基础。

账册深挖:层层剥茧戳穿偷税“花式套路”

检查人员对调取的涉税资料开展全方位、精细化审核,通过层层核查,企业两项核心涉税违法行为逐渐清晰:一方面,该企业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发生业务的进项发票延后取得,在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违规抵扣进项税额,以此虚增留抵税额;另一方面,企业将委托加工完成的葡萄酒提货销售后,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多方取证:交叉核验筑牢定案“铁证链条”

为进一步固定违法证据,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检查人员围绕委托加工业务开展多方取证,调取关键资料;对来自不同渠道的证据资料逐一比对、交叉验证,层层还原企业涉税违法全过程,最终锁定该企业未缴消费税、虚抵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的确凿违法证据。

法网高悬:心存侥幸难逃税法“严判重罚”

经查实,宁夏雅岱酒庄有限公司通过虚抵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47.5万元,通过隐匿委托加工葡萄酒销售收入偷逃消费税等税费102万元,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税务检查人员结合案情向企业详细讲解税收法律法规及涉税违法后果,反复开展政策辅导。最终,在铁证面前,企业认可全部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其违法事实,吴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8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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