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整年限结束后,该项长期资产又发生资本化改造,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发布时间 : 2026-04-0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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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附件:《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长期资产进项税额进行调整的,在调整年限结束后,该项长期资产又发生资本化改造,新增入账价值超过500万元的,视为一项新的长期资产。该项资本化改造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调整年限从资本化改造完成后首次计提折旧或者摊销的当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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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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