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电子税务局在办理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拆分合并时,若带不出可进行拆分或合并的项目信息,需检查下是否已经在项目报告模块补录过老项目或新增项目。
同一个纳税人仅能同时发起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拆分合并业务,在该业务办理结束前不能再发起新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