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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2013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是年,2013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在银川举办,地处祖国大西北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借助中阿博览会平台,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成绩令人瞩目。几年来,税务部门是如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宁夏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今后还将有哪些新举措?新华网专门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马建民,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访谈时间: 2019年09月03日 10:00 - 09月03日10:30
主题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马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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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 :  

        马书记,您好!首先,您能否介绍一下税务部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情况? [09-03 10:00]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 马建民 :  

        好,谢谢!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税收在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国际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就提出“执行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谋发展、规范管理促遵从”三个方面税收措施。今年4月,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乌镇成功举办,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通过加强税收合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各地税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服务措施,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 [09-03 10:01]

          新华网 :  

        至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已连续举办三届,第四届即将开幕。宁夏税务部门依托中阿博览会这一平台,近年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09-03 10:03]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 马建民 :  

        近年来,宁夏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有力支持“一带一路”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一方面着眼开放大局,制定工作措施。结合税务部门职能,制定10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细化措施;联合商务、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部门共同签署《服务宁夏境外投资企业合作备忘录》,形成全区境外投资企业服务管理联合工作协调机制。

        另一方面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并将普惠性政策宣传和“一对一”辅导相结合。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等活动走访企业了解诉求;印制发放《‘走出去’税收指引》、国别投资指南等系列税收宣传资料;将企业关注的税收政策制作为通俗易懂的动漫形式进行宣传播放;依托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设立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发布我国涉外税收政策,介绍有关国家经贸动态;持续推进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作,更新完善赴相关国家投资税收指南;简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程序,为“走出去”纳税人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提供便利;近期我们推出了十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其中就有提速出口退税办理,二类以上出口企业实现从申报、审核到退库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正常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到7个工作日以内。 [09-03 10:04]

          新华网 :  

        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税收政策主要有哪些? [09-03 10:07]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 马建民 :  

        近些年,税务部门在支持“走出去”和“引进来”方面,有很多利好政策。作为税务部门,我们首先是要严格执行税收协定,近三年宁夏税务部门已累计避免和消除跨境纳税人国际重复征税5035.8万元,助力外资企业发展。其次是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比如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并扩大适用范围、对企业境外投资所得实行综合抵免法、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等。另外还有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 [09-03 10:07]

          新华网 :  

          您刚才提到了税收协定,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09-03 10:08]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 马建民 :  

        税收协定(包括安排/协议)又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全球111个国家和地区,为跨境投资和经营企业在东道国享受公平待遇、有效解决纠纷、维护税收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被称为“走出去”企业的“护身符”。我们也希望企业能够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主动了解税收协定有关情况,以免因不了解情况而被重复征税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有针对性地给我们提出与协定条款相关的修改建议。具体内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 [09-03 10:10]

          新华网 :  

        据了解,如果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要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需要向对方国家提交《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那么,企业如何取得这个证明呢? [09-03 10:12]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 马建民 :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便利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帮助纳税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发布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即2019年第17号公告。总体来说,纳税人可按照上述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到主管县级税务局申请开具,一般10个工作日内办结。 [09-03 10:13]

          新华网 :  

        说到“走出去”,企业十分关心“走出去”涉及的税收管理事项,这方面税务部门有哪些提示呢? [09-03 10:14]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 马建民 :  

          “走出去”企业主要是指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主要的管理规定包括居民企业需要对其境外进行投资及取得所得情况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告;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境内办理税务登记;境内派出机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的相关信息等。我们也将对“走出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和规范管理,帮助企业防范跨境涉税风险,助力企业境外发展。 [09-03 10:14]

          新华网 :  

        对于企业防范跨境涉税风险方面,税务部门在哪些方面可以提供支持呢? [09-03 10:17]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 马建民 :  

        这个问题也是我想着重说明的一点,除了之前提到的要及时了解税收协定之外,企业还需要提前了解投资国的税制情况,做到未雨绸缪。为方便纳税人了解投资地的税收信息,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各地开展税收信息研究工作,目前已在总局官方网站发布89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基本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指南覆盖了投资地基本营商环境、现行税收制度、投资涉税风险提示等内容。另外对于已在境外经营的企业,如果遇到税收争议或税收歧视,可以向宁夏税务局书面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符合协商条件的,税务总局将与对方国家主管当局开启协商谈判,维护“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 [09-03 10:17]

          新华网 :  

        非常感谢您细致生动的介绍,加深了我们对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的认识。那么,在今后一段时间,税务部门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打算? [09-03 10:20]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 马建民 :  

        在做好目前工作的基础上,宁夏税务部门将重点倾心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格落实税收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减税降费涉及多个税种费种、我们要确保政策统一、高效、规范落实,既惠及内资企业又惠及外资企业,既减轻纳税人负担又促进经济增长。
          第二,持续优化纳税服务。针对纳税人提出的诉求,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和税收执法方式,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第三,着力提升办税服务效能,加快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完善全功能电子税务局,更有针对性地提供业务办理“向导式服务”,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 [09-0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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