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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解答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为帮助广大纳税人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加快个税年度汇算工作进度,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佳佳做客演播厅,就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访谈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10:00 - 03月22日10:07
主题嘉宾: 主持人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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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访谈栏目。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佳佳做客我们的演播厅,就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您好,蒋局长。 [03-22 10:00]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03-22 10:00]

          主持人 :  

        关于什么是年度汇算,年度汇算包括哪些收入,我们个人取得的所有收入是否都要进行汇算,您来讲解一下。 [03-22 10:01]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03-22 10:01]

          主持人 :  

        那蒋局长,年度汇算是人人都要办理吗? [03-22 10:02]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有两类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第二类是对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03-22 10:02]

          主持人 :  

        纳税人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呢?您来介绍一下。 [03-22 10:03]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2023年度汇算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03-22 10:03]

          主持人 :  

        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都有哪些流程呢? [03-22 10:03]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 及网站办理汇算。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及退(补)税。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03-22 10:03]

          主持人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呢?您来介绍一下。 [03-22 10:04]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都提高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03-22 10:04]

          主持人 :  

        提到赡养老人,好多纳税人有这样的疑问,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您来解答一下。 [03-22 10:05]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03-22 10:05]

          主持人 :  

        有观众提问:孩子正在读硕士研究生,是否能够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呢? [03-22 10:05]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03-22 10:06]

          主持人 :  

        有观众还提问: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应该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呢?请您来解答一下。 [03-22 10:06]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佳佳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03-22 10:06]

          主持人 :  

        非常感谢蒋局长做客我们的演播厅,跟大家分享相关政策。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欢迎访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 12366纳税缴费和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今天的节目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03-2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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