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主持人,这次为大家带来两个惠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税收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2023年国务院出台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现在正值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如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还没有填报享受,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二是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相对于油车来说,燃料成本比较低,且乘坐舒适、智能程度高,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购买新能源汽车成为更多人的选择,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减免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