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怿健]: 开始今天的答疑前呢,我和媛媛结合前期收集到的一些问题,先为大家解读一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首先,为大家解读一下,哪些情形需要办理汇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2024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三)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2025-03-20 15:00:00 ] [崔媛媛]: 是的,怿健解读了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下面我来解读一下,哪些情形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2025-03-20 15:01:30 ] [马怿健]: 那么纳税人可享受税前扣除有哪些呢?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一)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这里要注意一点: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2025-03-20 15:03:15 ] [崔媛媛]: 2024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和往年一样,2024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2025-03-20 15:04:30 ] [马怿健]: 下一个知识点是,办理汇算的方式有哪些?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4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这里有一个点需要注意: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2025-03-20 15:05:00 ] [崔媛媛]: 我看到已经有不少朋友进来了,那让我们开始今天的答疑吧,有纳税人问,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您这个问题可是问对人了,请怿健来给咱们讲讲。[2025-03-20 15:06:31 ] [马怿健]: 好的,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 元/月)。大家也许对工资薪金怎么界定有疑问,下面给大家讲讲哪些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2025-03-20 15:07:00 ] [崔媛媛]: 那么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是否属于工资薪金?[2025-03-20 15:07:45 ] [马怿健]: 按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除上述情形外,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属于工资薪金,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025-03-20 15:08:00 ] [崔媛媛]: 哎,怿健,有纳税人提问,单位福利较好,超比例缴付的“三险一金”是否要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5-03-20 15:08:30 ] [马怿健]: 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为个人缴付“三险一金”的,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2025-03-20 15:09:30 ] [崔媛媛]: 屏幕前有位纳税人提问,马上要退休了,退休后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需要缴纳个税吗?还要进行年度汇算吗?[2025-03-20 15:10:00 ] [马怿健]: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25-03-20 15:10:30 ] [崔媛媛]: 那么离退休人员取得返聘工资和奖金补贴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2025-03-20 15:11:00 ] [马怿健]: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025-03-20 15:12:00 ] [崔媛媛]: 很多纳税人都很关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问题,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下全年一次性奖金应怎样缴纳个税。对于一次性奖金,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在2023年进行了延续。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2025-03-20 15:13:30 ] [马怿健]: 有纳税人提问,2024年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笔一次性补偿收入,需要并入综合所得汇算吗?[2025-03-20 15:14:45 ] [崔媛媛]: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25-03-20 15:15:15 ] [马怿健]: 我这里补充一下,如果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不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媛媛,考考你,知道哪些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吗?[2025-03-20 15:15:55 ] [崔媛媛]: 这个可难不倒我。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都属于劳务报酬所得。[2025-03-20 15:16:45 ] [崔媛媛]: 有一位纳税人提问,我是一名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收入应如何计税?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怿健,你来回答一下吧。[2025-03-20 15:17:30 ] [马怿健]: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相信很多保险从业人员都有这样的疑问。其实,保险代理人与保险营销员属于同一类人员,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给大家举个例子:居民个人小李是某保险公司的营销员,2024年1月取得保险营销佣金收入20600元,该保险公司应代扣小李2024年1月份的个人所得税=[20600×(1-20%)×(1-25%)-5000]×3%=220.8 元。[2025-03-20 15:18:00 ] [崔媛媛]: 我们来看一下互动区,一位纳税人说去年获得奖励,单位组织保险代理人去海南免费旅游,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2025-03-20 15:19:15 ] [马怿健]: 这种情况应作为当期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2025-03-20 15:20:00 ] [崔媛媛]: 那我有个疑问,医院经常会要求专家临时坐诊,那临时聘请坐诊的专家取得收入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2025-03-20 15:20:30 ] [马怿健]: 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预扣预缴,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2025-03-20 15:21:00 ] [崔媛媛]: 刚才也提到了,综合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刚才我们主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聊聊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稿酬所得主要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为稿酬所得。举例:2024年8月份某出版社要出版作家的一本小说,由作家提供书稿,出版社支付给作者2.5万元。2023年8月份出版社应预扣作者个人所得税=25000×(1-20%)×70%×20%=2800(元)。年度终了后,作者取得的该笔稿酬按照(25000×(1-20%)×70%)=14000元的收入额与当年本人取得的其他综合所得合并后办理年度汇算。[2025-03-20 15:22:00 ] [马怿健]: 媛媛讲得很详细,相信大家都学会啦!需要补充一点,如果是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非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大家一定要注意不同岗位适用的征收品目是不同的。[2025-03-20 15:24:00 ] [崔媛媛]: 大家也许对特许权使用费比较陌生,怿健给我们介绍下哪些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25-03-20 15:25:15 ] [马怿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2025-03-20 15:25:45 ] [崔媛媛]: 嗯,介绍完我们汇算的主要内容及和综合所得的四个类目后,我们根据平时接到纳税人询问的情况来看,大家对于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事项还不是很清楚,这可是纳税人经常问到的一类问题啊!怿健,可以为我们介绍一下吗?[2025-03-20 15:26:30 ] [马怿健]: 当然啦。首先把2023年提高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给大家介绍一下。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相信大家对7项专项附加扣除已经比较熟悉了,大家有什么疑问,可以和我们两位主播互动交流。[2025-03-20 15:27:15 ] [崔媛媛]: 有位纳税人提问,有多子女的父母,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2025-03-20 15:28:15 ] [马怿健]: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2025-03-20 15:28:55 ] [崔媛媛]: 嗯,在这里我把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和范围给大家介绍下。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2025-03-20 15:29:35 ] [马怿健]: 对的,所以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2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2025-03-20 15:30:15 ] [崔媛媛]: 有纳税人提问,我儿子在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5-03-20 15:30:55 ] [马怿健]: 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除此之外呢,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如果原学校继续保留学生的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5-03-20 15:31:15 ] [崔媛媛]: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继续教育这项专扣。继续教育是指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2025-03-20 15:32:15 ] [马怿健]: 媛媛讲的很详细,大家填报时一定要注意,继续教育职业资格扣除必须是取得证书的当年才可以填报哦,如果是正在报考或者以前年度取得的,是不可以填报享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 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2025-03-20 15:33:30 ] [崔媛媛]: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2025-03-20 15:34:15 ] [马怿健]: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2025-03-20 15:34:55 ] [崔媛媛]: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2025-03-20 15:35:25 ] [马怿健]: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这一点和子女教育扣除的享受是有区别的。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5-03-20 15:36:00 ] [崔媛媛]: 这里还需要补充一下,如果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2025-03-20 15:37:00 ] [马怿健]: 有一位纳税人提问,“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2025-03-20 15:38:00 ] [马怿健]: 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025-03-20 15:39:00 ] [崔媛媛]: 这个问题我为大家解答一下。这种情况是可以享受的。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2025-03-20 15:39:00 ] [崔媛媛]: 对的,如果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2025-03-20 15:40:30 ] [马怿健]: 这里补充一点,每一位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2025-03-20 15:41:15 ] [崔媛媛]: 刚才为大家介绍了子女教育、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那大家还有对其他的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想问的,快打在公屏上吧![2025-03-20 15:42:00 ] [马怿健]: 一位纳税人提问,“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扣除政策吗?”媛媛帮我们解答一下吧。[2025-03-20 15:43:00 ] [崔媛媛]: 好的,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如果是员工宿舍,个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租金,可以扣除,这个大家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的。[2025-03-20 15:43:30 ] [马怿健]: 下面我把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给大家做个简要介绍。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强调一下,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扣除标准一共有三档:(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2025-03-20 15:44:31 ] [崔媛媛]: 那我举个例子,怿健帮我们判断一下纳税人是否能够享受。纳税人公司所在地为甘肃,被派往吴忠分公司工作,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吴忠都没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在吴忠租房,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2025-03-20 15:45:15 ] [马怿健]: 主要工作地指的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所在地,如果任职受雇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不符的,以实际工作地为主要工作城市。上述问题中,纳税人当前的实际工作地(主要工作地)是吴忠市,应当按照吴忠市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025-03-20 15:46:00 ] [崔媛媛]: 有纳税人提问,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3000元扣除?[2025-03-20 15:46:30 ] [马怿健]: 很遗憾,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按照规定,自2023年起,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如果是双胞胎也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2025-03-20 15:46:55 ] [崔媛媛]: 是的,补充一点,父母中只要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25-03-20 15:47:30 ] [马怿健]: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2025-03-20 15:47:55 ] [崔媛媛]: 我替大家提个问题啊,在生活中,如果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怎样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2025-03-20 15:48:45 ] [马怿健]: 是的,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按照规定,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支出。该纳税年度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条件,纳税人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享受此扣除。[2025-03-20 15:49:15 ] [崔媛媛]: 那么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扣除?[2025-03-20 15:50:05 ] [马怿健]: 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2025-03-20 15:50:40 ] [崔媛媛]: 对了,借此提醒大家,日常看病时,大家记得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支出情况。具体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大家可以在APP上查询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金额。[2025-03-20 15:51:20 ] [马怿健]: 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先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下面我们抓紧为纳税人介绍一下有关个税汇算的捐赠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吧。[2025-03-20 15:52:00 ] [崔媛媛]: 好的,我先给大家介绍下关于捐赠的个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公告):“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2025-03-20 15:52:30 ] [马怿健]: 对的,这里划重点啦。第一,要在税法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有上限的,具体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政策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不受该比例限制)。因此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要着重关注自己公益捐赠支出扣除的上限,以便准确享受公益捐赠政策。第二,要留存好捐赠票据。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当纳税人完成捐赠时,不论金额大小,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都可以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因此,为了防止通过虚假捐赠逃避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公益捐赠政策的纳税人要妥善保管捐赠票据,以便在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予以配合。[2025-03-20 15:54:00 ] [崔媛媛]: 那么怿健,你来回答一下,公益性捐赠扣除应当符合什么条件呢?[2025-03-20 15:55:00 ] [马怿健]: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2025-03-20 15:55:20 ] [马怿健]: 有位纳税人提问,个人养老金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2025-03-20 15:57:15 ] [崔媛媛]: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2025-03-20 15:57:35 ] [马怿健]: 一位纳税人提问,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2025-03-20 15:58:45 ] [崔媛媛]: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2025-03-20 15:59:00 ] [马怿健]: 对的,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除了刚才提到的,还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都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2025-03-20 15:59:15 ] [崔媛媛]: 时间过得真快啊,我们今天的答疑到这里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各位纳税人朋友今天的互动留言,大家每一次的鼓励和支持都是我们前进的动力![2025-03-20 15:59:45 ] [马怿健]: 如果大家觉得意犹未尽,或者答疑期间中未回答到的问题,您也无需着急,我们将在下次答疑中统一回答哟!到时候欢迎各位纳税人朋友继续来交流学习。那我们下次再见吧![2025-03-20 16:00:00 ] [崔媛媛]: 下次再见![2025-03-20 16:00:00 ] [崔媛媛]: 补充一下,个人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捐赠额。个人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额。个人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额。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现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制度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公益捐赠扣除政策,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比如,有的纳税人平时工作繁忙,没来得及申报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他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取得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在平时没有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总而言之,纳税人没有及时或足额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都可以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2025-04-08 15: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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